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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应对关税专项援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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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企业: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应对关税专项援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5]5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 2025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应对关税专项援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企业的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支持企业2025年期间为应对美国加征关税影响而采取措施开展贸易调整的项目。贸易调整措施包括购买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涉外法律、营销推广等专业服务,对企业购买专业服务的费用予以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服务费用的50%,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不高于企业上一年度营收的10%且不超过 50 万元。

  二、申报方式

  企业即日起可通过“广东省贸易调整援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套(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资料需刻录成光盘)于 2025年11月17日前报送我局。服务平台申报通道有可能视资金可用情况提前关闭,请及时申报。

  三、注意事项

  每个企业可同时申请不超过四种援助服务类型,申请金额累计不超过 50 万元。申请项目如已获得商务领域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资料递交地址:鹤山市沙坪镇文明路2号,鹤山市科工商务局,联系人:周生,电话:8885847。

  特此通知。

  附件: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 2025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应对关税专项援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