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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关于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的群众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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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规范公共收益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重点整治: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征集渠道

序号

部门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其他收集途径

1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50-8939615

hszj@jiangmen.gov.cn

政府12345热线

  欢迎广大市民拨打征集电话(电话接听时间在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供物业服务领域问题线索。

  涉及收费、电梯维保、消防维保等意见建议的,请向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反映,或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向属地镇街反映。

  四、温馨提示

  (一)提供问题线索需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客观真实,不得蓄意虚构、造谣、诽谤、夸大事实,不得故意诬陷他人。

  (二)提供问题线索应尽量详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情况、相关证据材料等;并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调查。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