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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江门市优榜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920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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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优榜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920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优榜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920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建设单位

江门市优榜家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门市优榜家具有限公司项目拟位于鹤山市鹤城镇新材料产业基地,本次改扩建不新增用地,项目占地面积16454.4平方米,其中2091.56平方米外租给广东名涛文具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后,不再生产原项目办公、木制、石制、五金、玻璃家具,沙发,套床床上用品,并取消相应设备,计划年产塑料制品920吨。主要工艺为干燥、投料、混料、注塑、破碎、丝网印刷等。项目所用塑料粒均为新料,不得使用废塑料及再生料作原材料。破碎工序仅限处理本项目所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水性油墨(0.2吨/年)须为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表1要求的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油墨产品。

环评机构

江门市佳信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江门市优榜家具有限公司项目拟位于鹤山市鹤城镇新材料产业基地,本次改扩建不新增用地,项目占地面积16454.4平方米,其中2091.56平方米外租给广东名涛文具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后,不再生产原项目办公、木制、石制、五金、玻璃家具,沙发,套床床上用品,并取消相应设备,计划年产塑料制品920吨。主要工艺为干燥、投料、混料、注塑、破碎、丝网印刷等。项目所用塑料粒均为新料,不得使用废塑料及再生料作原材料。破碎工序仅限处理本项目所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水性油墨(0.2吨/年)须为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表1要求的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油墨产品。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