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我局现场核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相关要求,拟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750)8812174
通讯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8号
邮编:529700
序号 | 小作坊名称 | 生产地址 | 负责人 | 食品种类 | 现场检查时间 |
1 | 鹤山市沙坪镇新航路141、143号(一址多照) | 黄利发 | 糕点/热加工糕点(其他类:发酵面制品(馒头、花卷、包子)、非发酵面米制品(其他(鱼皮角));散装 | 2025-07-30 |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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